依据 2019 年版的中国生态汽车评价规程(CECAP),设定整车车内空气质量的目标,确保新车在下线 31 天内,首先对于常规项目包括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目标要求在室温下力求达到 10 分以及高温下达到 4分,其次消费者主要关注的气味主观评价品质3级要求(4.8分,满分6分)。
因此,我们对2款整车做挥发性有机物的试验验证,试验内容供大家参考。
整车挥发性有机物的试验:
试验设备:环仪仪器 整车voc释放量采样舱
试验条件:
a.室温环境下整车 VOC 采集及分析,按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4.1 采样技术要求和 4.4 样品采集程序。
b.高温环境下的整车挥发性有机物采集及分析 :采 用 ISO 12219- 1:2012 Interior air of roadvehicles- Part 1: Whole vehicle test chamberSpecification and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cabin interiors7.3.4 和 7.3.5进行。
试验结果分析:
对2款车型的各10类主要内饰件的VOC和气味进行了测试。1号车和2号车各内饰件的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典型VOC的释放水平结果和 TVOC的释放结果分别见下图。
从1号车的各内饰件典型VOC释放水平比较来看,主要内饰件的单一VOC的控制水平基本都在120 g/m3以内;就各内饰件VOC释放水平的高低而言,座椅、顶棚、主地毯的VOC释放水平较高,其次是方向盘、仪表板、门板、衣帽架、前围隔音垫,再次是副仪表板和柱护板;释放水平较高的VOC种类依次是乙醛、甲醛、二甲苯。
从2号车的各内饰件典型VOC释放水平比较来看,主要内饰件的单一VOC控制水平在450 g/m3以下,明显高于1号车的VOC释放水平,说明2号车的内饰件品质相对较差,其中贡献最大的3个内饰件是顶棚、前围隔音垫、主地毯,其次是驾驶座椅、衣帽架、仪表板,其余内饰件较低;释放浓度水平较高的VOC种类依次也是乙醛、甲醛、二甲苯。
从下图来看,相比于1号车,2号车的仪表板、门板、柱护板等注塑件的TVOC释放水平较高,其次是主地毯和顶棚2个织物覆盖件,推断该内饰件TVOC高释放水平容易造成整车车内TVOC水平偏高。
总结:
整车的 VOC主要来自于各内饰件的散发,各内饰件对于其都具有一定的贡献量,但由于其在车内空间组合方式、布置的方式、暴露的方式不同,导致它们对整车的VOC贡献不是简单相加。因此,为了获得品质优异的车内空气质量,应首先从材料管控做起。
以上就是整车挥发性有机物的试验过程,如有试验疑问,可以咨询环仪仪器相关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