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光催化实验测试系统在试验前需要确定试验舱的污染物浓度是否符合要求,在《JC/T 1074-2021 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标准中,有明确的有效性验证方法,下面我们来看看该测试系统的有效性验证。
光催化条件测试仓有效性的验证方法:
试验设备:环仪仪器 材料光催化实验测试系统
依据标准:JC/T 1074-2021 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
有效性验证:
1.单个试验舱的目标污染物浓度衰减要求:
在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密闭试验舱。以甲醛(或甲苯)气体作为目标污染物,用5 uL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0.1)uL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发生器和搅拌风扇,开始计时。2h关闭气体发生器及搅拌风扇,同时采集分析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完毕,继续开启搅拌风扇至24h,采集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若甲醛衰减率Rc≤25%则为合格。
两个及以上试验舱平衡性测定:
在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密闭试验舱,以甲醛(或甲苯)气体作为目标污染物,用5puL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0.1)uL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发生器和搅拌风扇,开始计时至24h,采集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计算任意两个试验舱内目标污染物浓度的标准差σ,若标准差最大值 σmax≤0.1 mg/m³,即为全部试验舱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