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1120-2017 风力发电设备 湿热特殊环境条件与技术要求》是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一项能源行业标准,适用于湿热环境下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运行。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湿热环境下风力发电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该标准也为风力发电设备在湿热环境下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依据,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在湿热环境条件下服役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参数组分级、严酷程度、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防护措施及其标志、贮存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按GB/T4797.1-2005规定的“湿热”和“亚湿热”两个气候区的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运输、贮存、运行等过程。
二、试验项目:
高低温试验、温度变化试验、湿热试验、盐雾试验、霉菌试验、振动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恒温恒湿试验箱、霉菌试验箱、复合盐雾试验箱、振动试验机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交变盐雾试验:
试样为实际工况中的整机(大型电机为零部件)。试验前,按规定测量试样的绝缘电阻和进行功能试验。试样按使用状态放入盐雾箱内,在15℃~35℃温度条件下连续喷雾2h,喷雾过程结束时,将受试设备按使用状态放入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湿热箱内,历时20h~22h。试验期间设备不运行。
当大型电机对零部件进行试验时,对高压定子绕组、直流电机补偿绕组的测量电极采用铝箔,对于有槽绝缘和浸漆的线圈应做成模拟槽,铝箔电极和模拟槽长度一般应与实际铁芯长度相同。如因产品尺寸所限,也可采用同材料、同绝缘结构、同工艺较小尺寸的模拟件进行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的有效空间内,先在不加湿的条件下在2h内把温度从20℃上升至(40±2)℃,进行预热,当试样达到温度稳定后加湿到(93±3)%;在温度为(40±2)℃、湿度为(93±3)%的条件下保持96h,然后在0.5h内将湿度降低至73%~77%,然后在0.5h 内将温度调节到室温。在试验的第1h、第50h及最后2h时进行功能试验。试验结束恢复后,测量试样的绝缘电阻并进行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