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玩具产品的甲醛、苯类、酯类、酮类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ounds,简称 VOCs)释放量的采样主要依据《GB/T 46509-2025》的标准要求来完成,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玩具VOCs的采样步骤。
采样设备:环仪仪器 玩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气候舱
采样步骤:
1.样品要求:
样品数量1件,如果是套装产品,通常按整套产品作为一个样品。带包装样品其体积按照包装体积计算,无包装样品按实际长宽高计算体积;样品面积按实际暴露面积计算。为满足承载率所需而制取试样的裁切、加工部位,试件平衡处理后,采用不含甲醛和TVOC的铝胶带封边处理。
注:原则上测试使用1个样品。采用气候舱法时,根据样品情况选择合适规格的气候舱,当样品面积/体积太小,选择最小规格的气候舱都无法达到规定的承载率时,增加测试样品的数量。
2.样品调节处理
试验前,样品应按最有利于有害物质释放的样式进行组装、打开后进行预处理,样品的所有部件表面尽可能暴露在预处理环境中,以便于气体释放。如有包装应拆除, 如包装纸、包装塑料膜等。
预处理时间为(24±1)h。预处理环境条件为:
—温度(23±2) ℃ ;
—相对湿度(50±10) %;
—样品间距离不少于0.5 m, 便于气体流通;
—预处理环境本底应满足:甲醛含量不大于0.006 mg/m³,单一组分 VOC 含量不大于0.005 mg/m³,TVOC 含量不大于0.05 mg/m³。
3.采样方法:
以实际情况采用袋式法或气候舱法。
以上就是玩具VOC采样前对样品采样处理的一些讲解,如有玩具voc释放量试验疑问,可以咨询环仪仪器相关技术人员。











